《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监控、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可燃有毒气体基本上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它们在的地方,报警仪必不可少!
但是,在日常设计、安装及安全检查中,很多人搞不清楚可燃有毒气体应该装在什么位置、装多高。
特别是各类检查人员水平不一致,一会儿有人说装上面,一会儿有人说装下面,企业也无所适从。
今天按这个检查组的要求装上面,明天按那个检查组的要求装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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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应当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监控、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适用状态。
可燃有毒气体基本上属于危险化学品,有它们在的地方,报警仪必不可少!
但是,在日常设计、安装及安全检查中,很多人搞不清楚可燃有毒气体应该装在什么位置、装多高。
特别是各类检查人员水平不一致,一会儿有人说装上面,一会儿有人说装下面,企业也无所适从。
今天按这个检查组的要求装上面,明天按那个检查组的要求装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