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GB/T50493-2019
4.1.2 判别泄漏气体介质是否比空气重,应以泄漏气体介质的分子量与环境空气的分子量的比值为基准,并应按下列原则判别:
1 当比值大于或等于1.2时,则泄漏的气体重于空气;
2 当比值大于或等于1.0、小于1.2时,则泄漏的气体为略重于空气;
3 当比值为0.8~1.0时,则泄漏的气体为略轻于空气;
4 当比值小于或等于0.8时,则泄漏的气体为轻于空气。
6.1.1 探测器应安装在无冲击、无振动、无强电磁场干扰、易于检修的场所,探测器安装地点与周边工艺管道或设备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0.5m。
6.1.2 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0.3m~0.6m;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上方2.0m内。检测比空气略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在释放源下方0.5m~1.0m;检测比空气略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时,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高出释放源0.5m~1.0m。
6.1.3 环境氧气探测器的安装高度宜距地坪或楼地板1.5m~2.0m。
6.1.4 线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宜安装于大空间开放环境,其检测区域长度不宜大于10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