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322.1-2003 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气探测器
本公司点型(工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设计、生产、检测所依据的标准。
名词解释
1.报警设定值:预置的可燃气体报警浓度值。
2.报警动作值:探测器报警时对应的最小可燃气体浓度值。
3.爆炸下限(LEL):可燃气体或蒸气在空气中的最低爆炸浓度。
分类
1.按防爆炸要求可分为防爆型和非防爆型;
2.按使用环境条件可分为室内使用型 和室外使用型。
技术要求
1.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2.报警设定值:探测器具有低限、高限两个报警设定值时,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LEL;仅有一个报警设定值的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范围。
3.报警动作值
a.在所有试验项目中,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1%LEL
b.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4.全量程指示偏差: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显示值与真实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响应时间: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显示值达到真实值的90%的响应时间(t90)不应超过30s,不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