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居民安全防护认识不强
许多居民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燃气报警器可有可无。根据2013年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现,仅有35.14%的网民情愿花钱装置家用燃气报警器,而不情愿或许认为无所谓的网民比例占到了半数以上。有些市民将燃气公司主张装置燃气报警器视作一种推销行为,关于装置燃气报警器积极性不高。
二、燃气报警器寿数问题
报警器的寿数首要取决于气敏元件的寿数。气敏元件的寿数大致分为三档(对天然气是按2.5%浓度不报警算失效)。最差的在0.5-1年期间内超越90%的气敏元件会失效,好一点在1年内会有50%失效,在2年内会有80%左右失效,当用满3年时,会有90%以上的失效。除了气敏元件的质量问题外,报警器寿数也与电容、三极管、继电器、印刷电路板、指示灯、蜂鸣器这样一些电子元件的质量有关。
元件的氧化、锈蚀等,都会形成接触不良,缩短报警器寿数。现有的燃气报警器寿数一般为2-3年,最长的也只要5年左右。报警器寿数较短,必定程度上也影响了用户对报警器承受程度。
三、未出台强制性装置规则
燃气报警器的装置必要性短少方针支撑力度。政府虽规则了在公共场所和密闭空间内运用燃气必须装置燃气报警器,但现在还没装置家用燃气报警器的硬性规则,只要少部分区域有针对家庭装置燃气报警器做出的相关规则。
燃气公司如果强制装置,不仅会遭到市民的抵制,还要为之负很大的责任,因小失大,所以装置报警器并不属于燃气公司的业务范围,实践装置率并不高。

联系人:赵经理
咨询电话:0513-88030788 手机:15665715377 15562698778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阳路26号留学人员创业园3号楼310